索 引 号:
005692712/2026-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标  题:
​ 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秉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八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督促检查各项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科室。

(二)强化法制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干部理论学习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核心,制定了《发改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不定期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员理论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2025年,先后组织6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机关党员职工集体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及各届全会精神和《能源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统计法》等新修订和当前重点法律法规,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学法律1次。

(三)坚持科学决策,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发展改革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出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涉及广大群众民生的问题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程序,严格执行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二是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剑锋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事项均由律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外脑保障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示范区司法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报法制机构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示范区司法局统一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筛查,清理后,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保留文件1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工作中未发现不合法情形。

(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在执法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按照入企扫码登记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干扰。三是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规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通过聘用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以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五)强化人员管理,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清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审验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24人,已按照要求完成换证和年度审核工作。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对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知识水平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强化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强化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学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强化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利用“315”“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节能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9.20”统计开放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5次;邀请省局统计法律专家开展“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主题讲座,组织粮食企业政策法规培训活动,宣传粮食流通最新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七)扎实开展粮食监管执法检查,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省、市粮食和储备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月度巡查,对全市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进行督查,从政策执行、粮食数量、粮食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好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年初制定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覆盖国有和社会粮食流通企业,形成监管合力,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等。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妥善化解信访及投诉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6年初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重点围绕新颁布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全局业务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让法治贯穿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持续提升合法合规性审查思想认识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检查。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结合国家、省相关工作安排和发改统计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持对规范性文件和项目审批法治审核力度,不断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的契机,对行政相对人和服务管理对象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发改统计领域法律法规,为法治政府创建凝聚民心、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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