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关于后评估的相关规定,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济管〔2023〕19号)开展后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六点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科,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飞 0391-66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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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济管〔202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