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屋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王屋山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景区收费管理政策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4〕6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王屋山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小型车(9座及以下)10元/辆/次,中大型车(10座及以上)20元/辆/次。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配套优惠政策
1.免费时段: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满足临时接送、短暂停留需求。
2.特殊车辆免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殡仪车及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等。
3.新能源车辆优惠:按调整后对应车型标准价格的一半收取停车费,景区须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充电桩位置、数量、使用状态及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三、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定价形式、停放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和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王屋山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2026年1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