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1-0022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文字号:
济管发统〔2021〕135号
标  题:
济源示范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济源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济源示范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济源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示范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豫城镇办〔2021〕2号)和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区发〔2021〕3号),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提出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示范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中心城市和都市圈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争取全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3个百分点左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完善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快推动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一)编制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引领作用,牢牢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编制完成《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探索具有济源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子,开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新局面。(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

(二)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限制,探索推进都市圈户口通迁和居住证互认。探索实施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办法。(公安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

(三)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居住证持有者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普惠性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实现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就读比例不低于85%。保障农民工及子女妇幼健康,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托一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继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多渠道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500人,新增返乡创业2300人。(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健全“人钱挂钩、钱随人走”和“人地挂钩、以人定地”政策体系。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大对吸纳落户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建设用地支持力度。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将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倾斜。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其转让上述权益或将此作为落户前置条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建设现代化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科学配置公共资源,补齐突出短板弱项,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打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五)深化济洛融合发展。积极融入洛阳都市圈建设,按照“洛阳都市圈的副中心”的功能和定位,进一步抢抓这一重大战略机遇,研究制定济洛融合年度工作要点,在交通共联、产业共建、文旅共兴、生态共保、服务共享、金融共用等方面寻求更多合作。做好济洛快速通道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呼南高铁豫西通道,开工建设小浪底库区港航工程,完成南太行旅游公路建设,着力打破空间壁垒,借势借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塑造中心城市发展新优势。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特色街区建设,加快实施东环南延、南环东延等16条道路新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全面提升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第三水厂配水管网建设,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各类管网37公里,加快市政污水主管网向平原区域延伸,实现平原区域管网全覆盖,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开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推进蟒河生态廊道建设,打造蟒河沿线绿道体系,建成济源植物园,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建设济东新区,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高点定位、高效推进,高标准建设济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七)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宜居、绿色、智慧、人文为导向,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7个,纳入今年中央补助支持范围的老旧小区6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惠及群众5000户2万余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市政配套设施和康养、育幼、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加强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抓好绿色社区设计、建设、管理、服务,35%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提升城市供热保障水平,新增供热面积285万平方米,改善供热面积215万平方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八)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夯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富士花园二期公租房6栋638套。加大政策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坚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租赁企业,多渠道筹集房源,完成省定租赁住房新增任务。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韧性城市建设。以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发展水平为关键,加快建设城市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示范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分年度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短板,基本消除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消除比例达到省定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关键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健全统一规划体系,扎实推动多层面的“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高水平完成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实施乡村规划“提质扩面”行动,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效衔接,突出做好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塑造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尺度宜人的公共空间。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修编、保护情况检查和普查推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完善用地指标管理,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全面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投放和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积极争创省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探索土地混合开发、复合利用,推进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示范工作。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以卫星遥感“一张图”为基础,建立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十二)打造高品质人居环境。围绕道路交通、市容市貌、卫生保洁等方面持续发力,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启动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覆盖3万户以上。优化城市路网,打通“断头路”,加密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完善停车场、换乘场站等交通设施,规划开展城区31条超期服役道路的提升改造和打通13条城市“断头路”。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及时改造,治理隐患窨井盖3000个以上,力争用3年时间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统筹利用空闲土地、边角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生态停车场,缓解部分区域“停车难”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十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稳妥推进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探索“规范、专业、统一、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模式。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全部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护,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积极实施“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年2021年底前实现济源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65公里。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扩建玉川路、天坛路小学,新建和改建教师周转宿舍500余套,启动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济源建设,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全科医生和村医保障政策,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发展要素向乡村流动。推动人才、资金、产业等要素在城乡间良性循环,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实施“凤归济源”回归创业工程,完善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开展返乡创业成果评估,探索总结成功模式,推广典型经验,全年实现新增新增返乡创业2300人。创新城乡融合发展多渠道投入机制,推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通过实施PPP项目、鼓励国有投融资公司参与项目建设,争取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金融支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乡融合建设。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特色种养、文旅休闲等领域。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科技特派员支持机制,加强“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以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各类园区载体试点为引领,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培育市级示范社50家以上,省级及以上示范社20家以上。全力推进“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2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组织实施

(十七)落实主体责任。在示范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本地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八)加强监测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及时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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