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报坡头镇滨河大道东延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坡政文〔202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意你单位实施坡头镇滨河大道东延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601-419001-04-01-831957。
二、建设地点: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东。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东,终点止于洛阳市界。路线全长0.18公里(K0+030~K0+210),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9.5米,设计速度40km/h。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62.9万元,资金来源为坡头镇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5个月。
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