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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2024-11-12   来源: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作者:

近日,记者从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获悉,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示范区积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引金融活水,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据了解,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有力举措,是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的重要工作制度,有利于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卡点,减少惠企政策与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
盯紧目标,明确任务,自上而下,层层落实。据了解,各开发区、镇(街道)按照重心下沉、力量下沉、服务下沉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实现应访尽访。银行机构积极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全方位评估企业的资产状况和发展前景,有针对性提出符合企业特点和需求的融资方案。相关部门全面进行政策宣讲,确保政策小微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搭建桥梁,精准对接,打通金融惠企“最后一公里”。推动“应贷尽贷”“能贷快贷”,高效进行融资项目审核和推送,银行对推送的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匹配优惠融资政策和特色金融产品,第一时间开展对接,提高项目审核质效。对不符合信贷条件的清单内小微企业,由专班按照“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在手续办理、经营状况、环保政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深入挖掘信贷潜力,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到所有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同时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清单内小微企业“应续尽续”。推动利率稳中有降,鼓励银行机构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原则上可将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企业,可不超过五年,降低因频繁周转贷款产生的费用成本。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将真正让低成本资金快速便捷直达小微企业,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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