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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批济源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第4期)
2024-09-30   来源: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作者:


为加快示范区营商环境品牌培育,充分挖掘营商环境工作亮点,聚焦济源各部门、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即日起,示范区营商办发布2024年第一批济源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共39例,其中政务环境典型案例8例,市场环境典型案例10例,法治环境典型案例4例,宜居宜业环境典型案例4例,基层环境典型13例。本期发布宜居宜业环境典型案例4例。

1、“幼有优育”擦亮群众满意的“幸福底色”

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持续深入优化学前教育营商环境,“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服务民生工作,全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一是聚力扩容增位,夯实“幼有优育”新画卷。先后完成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改扩建,加快推进北海街道第一幼儿园、承留中心幼儿园、玉泉第二中心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扩充公办学位,满足百姓上优质普惠园需求。二是强化资源统筹,提高“幼有优育”软实力。拟定各镇保留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他镇属公办幼儿园挂靠在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确保农村幼儿就近入园。每年按计划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200元的奖补政策。核定公办园事业编制,多措施确保今年秋学段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达到50%以上。三是坚持引育并举,练好“幼有优育”硬本领。遴选34名幼教教研员,通过“每月一次专题培训会,每季度一次片区集中教研观摩会”,深化“1314”教研培训八大模式活动,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无缝衔接。开展领航共建活动,全面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目前济源有省级示范园9所、市级示范园45所。实施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共培养学前教育中原名师1人,省级名师、骨干教师35人,市级骨干教师123人。济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39%。

2、“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创新 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度

为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智慧化服务水平,济源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创新,多措并举推动智慧医院建设,不断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一是推进互联网+智慧医疗发展。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级为抓手,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成医院信息集成系统,实现各临床应用系统、移动医疗系统、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医联体医疗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区域影像、区域检验检查、区域心电等业务协同应用平台。二是推进互联网+智慧服务发展。开展掌上医院、病历邮寄到家、一站式导航服务、护士到家服务、四级电子病历、智能物流机器人、远程诊疗等服务,提高群众就诊效率,改善就医体验感。三是推进互联网+智慧管理发展。搭建“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实现了平台与济源示范区辖区内20家公立医疗机构数据对接,初步实现了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互通,达到便民惠民、互联互通效果。推进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示范区8家公立医院,12家卫生院,10家私立医院均实现了结果检查检验互认,有效缓解了患者诊疗成本。

3、医保服务“四步走” 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效能

为全面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示范区医保局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简流程、缩材料、压时限、优服务,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保服务。一是简流程。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等2个事项办事流程,实现网上直接办。二是缩材料。按照“只减不增”“最少必须”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办理材料,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退费、职工医保退费3个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对已获取相关部门推送信息的,办理业务时核实后不再提供有关资料。三是压时限。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门诊费用报销、住院住院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等8个事项办结时限进行压缩,促进医保服务事项办理“加速度”。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平均压缩达5个工作日,最高压缩时限达到10个工作日。四是优服务。出台《关于济源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相关工作的规定》和《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及变更评估办法》,进一步细化生育津贴领取和定点医院机构信息变更等程序,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自今年6月份优化医保服务事项以来,示范区医保局线上线下受理医保业务3万余次。

4、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 提升医疗保障营商环境

为提升医疗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示范区医疗保障局从参保群众现实利益和医药机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服务、优化流程,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引导医药机构公平健康发展。一是优化准入程序。主动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诊所准入条件、申报材料、业务流程、评估标准等事项清单,对正式运行不满3个月的医药机构,提供一对一服务,上门指导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医药机构的沟通交流,提升医药机构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将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现场评估时间由3个月压缩为2个月,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申请后,于2个月内组织评估小组对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三是简化变更程序。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等情形,在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变的情况下,取消专家现场评估环节,按照重大信息变更事项办理。下一步,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强化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进一步优化准入程序,完善评估机制,为医药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助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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