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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人员管理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023-07-10   来源: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作者:

济经普办〔2023〕2号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相关工作,定于7月中旬举办示范区五经普普查人员管理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培训内容

(一)布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相关工作;

(二)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人员管理系统、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系统软件培训。

三、培训时间

7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四、培训地点

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会议室(二区9号楼9334房间)。

五、参加人员

各开发区、镇(街道)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

六、注意事项

(一)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将通过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系统在线开展。各开发区、镇(街道)要调配熟悉经济普查业务、了解当地情况、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班期间安排上机实操训练和答疑环节。参训人员需携带培训用笔记本电脑,随身自带安卓系统智能手机一部。

(三)7月14日进入正式标汇阶段,请按照《关于做好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的通知》(济经普办文〔2023〕1号)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四)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请注意人身、交通等安全。

(五)请于7月11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ystjj@126.com。

联系人:翟国红 6633893 

附件: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人员管理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人员管理和普查区划分

及绘图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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