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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的通知
2023-07-10   来源: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作者:

济经普办〔2023〕1号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济源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

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将独立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是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有助于摸清普查对象地域分布、合理安排普查任务、规划清查路线。

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开发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根据进度安排做好规划,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各开发区、镇、街道要摒弃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研究辖区内各类情况和问题,以经济普查内容为纲,以普查对象为本,科学谋划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

(二)切实做好人员和物资保障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将通过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系统(以下称标绘系统)在线开展,各开发区、镇、街道要调配熟悉普查业务、了解辖区情况、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人员负责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对具体开展标绘的人员要做好工作调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任务需求要配齐电脑、打印机以及相应的耗材等。

(三)认真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

标绘系统中加载了“天地图”数据、边界数据和建筑物数据,供各开发区、镇、街道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参考。因影像资源的时效性滞后和清晰度原因,各开发区、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实地勘察,组织普查区普查工作人员手持电子终端现场核实普查区边界,标绘可能存在经济普查对象的建筑物。要采用线上监控与线下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对区域边界是否符合实际、建筑物是否遗漏、建筑物信息标注是否完整准确、普查小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问题解答,收集整理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示范区经普办。

二、工作职责与工作方法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包括培训及指导、乡级边界勘察及划分、普查区(村、居、社区)边界勘察及、建筑物勘察及标绘、普查小区划分、审核、上报等环节。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包括线上系统标绘和线下勘察两部分工作。线上分为电脑端和移动端两部分,电脑端可完成乡界和普查区边界确认与划分、建筑物标注、普查小区划分等工作,是全部工作成果的呈现;移动端可完成建筑物补充标注及纠错等工作。

1. 示范区经普办负责培训、指导、答疑、解决疑难问题;统一组织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异议的乡级边界进行调整;以线上监控与线下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各开发区、镇、街道标绘工作全面完成后,负责对市县两级普查区、小区、建筑物进行审核、纠错、上报。

2. 各镇、街道负责普查区(村、居、社区)边界勘察、边界调整及标绘;负责建筑物的勘察和标注,按照每150个左右普查对象划分一个普查小区并绘制;以线上监控与线下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完成所辖普查区、小区、建筑物及本级数据的审核、纠错、上报等。

3. 各开发区要主动与相毗邻的镇、街道标绘人员对接,负责完成建筑物的勘察和标注,按照每150个左右普查对象划分普查小区。

4. 各开发区、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他们熟悉网格内各种单位、个体户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综合治理、安全防控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将有意愿有责任心的普查员充实到建筑物的勘察和标绘工作中,做好他们的业务规范讲解和移动端软件实操培训。

三、时间安排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从2023年7月14日开始,至7月23日结束。

四、其他事项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过程中,各开发区、镇、街道标绘人员可到示范区经普办数据处理室标绘,电脑统一由示范区经普办提供。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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