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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2025-03-28   来源: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作者:

3月27日,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组织召开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河南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听取各单位降低失信主体数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开展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会,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示范区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全部失信市场主体比例较高,影响城市信用建设水平,严重影响诚信济源建设。开展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项工作。示范区已于2025年1月份启动降低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占比工作,按照清单制管理要求进行两轮摸底调查,初步筛查汇总失联清单236家,失能清单140家,为加快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严重失信行为、降低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上半年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占比降低50%,年底前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占比降到1%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失信数量全面清零。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力度,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全面启动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要建立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共享机制,及时向各主管部门推送失信名单;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及时向发改统计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政策,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清单制管理要求,通过加大约束力度,推动失信案件尽快执行到位一批;研究失能企业认定程序、标准,通过认定失能退出一批;落实企业“注销一件事”制度,对长期失联、不再经营的僵尸企业予以注销,通过僵尸企业注销退出一批。关注高频失信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指导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确保应修尽修。要认真落实企业列入失信执行宽限期制度,给予企业缓冲空间;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避免机关事业单位进入失信名单;要落实列入失信名单事先告知制度,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全面减少严重失信主体增量。要加强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震慑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开展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良好工作氛围。
会议还对城市信用监测、信用环境指标、严重失信治理有关政策进行了探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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