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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程序咨询
2020-09-17   来源:    作者:

  问题: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备案成功打印备案证明后,是不是必须还要到备案机关盖章。是不是不盖章不生效。有的地方要求必须盖章,不盖章不生效,备案证明不盖章到环保部门做不了环评。

 

  回复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以及《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盖章并不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生效的要件。项目单位办理其他审批事项需要备案证明时,可以打印备案证明到备案机关盖章。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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