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南省济源市第二行政区 邮编:459000
联系电话:0391-6633222 邮箱:jyfgw@126.com
网站标识码:4190010027 豫ICP备20230039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豫ICP备05001062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三季度,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停车场是否附合规划。根据《济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济政办〔2014〕87号)文件规定,济源市城市道路系统(含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专用停车场建设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住建、交通、规划、价格、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因此应由规划及住建部门对我市停车场做出统一规划。
二是是否允许经营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在附合规划部门规划、征求住建、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基础上(配建及新建类别不同,征求意见部门不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监制明码标价公示牌后,方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是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根据《济源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济发改[2017]265号)文件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少数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四是无明码标价公示牌或明码标价公示牌不规范。根据《济源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济发改[2017]265号)文件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实行政府定价的,还应同时标明收费依据。
五是新能源汽车收费标准。根据《济源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济发改[2017]265号)文件规定,鼓励对短时间停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温馨提示:停车时要尽可能停放在有停车标志牌的正规停车场,不要到无资质的停车场停放车辆,看清收费标准,确认进出场时间,做到应缴金额心中有数,拒绝支付超过标准的费用,留存好停车收费票据及现场照片。当受到价格侵害时,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