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4-003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3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37号提案的答复

郑峰、王永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豫西北”门户,济源处于郑州都市圈、洛阳副中心城市都市圈的核心发展区,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并积极发展氢能产业,将氢能产业作为深入实施换道领跑战略、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举措。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根据2021年发布的《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47号)和2022年发布的《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豫工信联汽〔2022〕89号)》文件规定,明确河南城市群(含河南省内郑州、新乡、开封、安阳、洛阳、焦作6个城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但因济源示范区未被列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为打通政策壁垒,我局多次到省发改委沟通,向省领导提出济源享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补贴政策的诉求。

二是主动争取发展机遇。邀请省发改委领导到济源指导氢能发展,7月6日,省能源局夏兴局长带领相关处室处长到金马能源现场调研输氢管道、氢能发展情况,并现场解决企业购车价格问题。调研结束后,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济源在“郑汴洛濮”氢走廊中的重要地位,于7月12日邀请济源发改统计局、金马能源公司参加全省氢能发展座谈会,济源作为唯一一家非示范城市参会,此次会议或将打开济源氢能源发展新局面。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经与省发改委沟通了解,近期将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明确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鼓励各地结合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制氢装机运行容量视同配建储能容量。依据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河南省化工园区整合工作指南(2024年修订)》《河南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修订)》等相关文件,化工园区的扩区需制定严格的规划、设计、论证等全方位的评估报告,同时需省厅审批扩区方案。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已基本形成共识,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化工园区才能申请扩区,且不能申请通过“飞地”模式扩区。济源现有化工园区均尚未达到D级,目前来看,申请扩区的可能性不大。

感谢您对我市氢能开发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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