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4-003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2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26号提案的答复

沈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政企协同,提升济源电力支撑指标”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摸底摸排工作。一方面,协调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对区域内光伏项目的备案、报装情况开展摸排工作,通过细致核对发现,企业为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均会在项目开始前期主动对接开展备案、报装工作,只有极个别企业存在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及时向供电公司进行报装,自行接入企业供电系统。另一方面,在增量配电区域内开展摸底工作,经了解,目前增量配电区域内尚无发电企业,但已提醒太行电力持续规范其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电量统计模式,并准确、完整及时的将经营区域内发电企业发电量情况报送统计部门。

二是恪尽职守,严格执行行业监督责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0〕23号)相关规定,光伏项目业主在开工建设前,需按照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通过在线平台将项目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发改统计局负责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依法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等信息进行审核,《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装属于项目施工结束后的接网环节,需大电网与自备电源互济,提供保底供电服务,经了解,个别企业未及时向供电公司进行报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量比较大,可以实现新能源所发电量全额消纳,无报装需求,因而自行接入了电网。

三是各司其职,保障济源电力指标真实可靠。在项目备案环节,我局将继续宣传相关报装流程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提醒企业正常履行报装手续。督促国网济源供电公司持续开展排查工作,要求自行接网的企业履行正常报装手续,由供电公司开展接网服务。督促太行电力公司,持续关注区域内企业类型及业务动态,对区域内新增发电企业要履行备案、报装的监管责任,并按要求将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发电量情况及时上报统计部门。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运行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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