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5-002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张小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黄河北岸大乙烯项目配套零碳产业园”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坡头镇处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镇仅有3家规上工业企业。针对全镇工业发展受限情况,20241212日,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牛少伟赴坡头镇调研,并做出加快推进成立坡头镇零碳经济产业园项目的重要指示。坡头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由郭靖镇长担任组长工作专班,并拟新增以“零碳经济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新增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以技术门槛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精密零部件制造和精密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计划形成“原料-加工-成品”的本地化供应链,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产业链韧性,通过绿电、碳捕捉等技术,抵消精密制造中的碳排放,与吉利区乙烯项目的减碳需求形成联动,共同打造零碳制造示范标杆。

二、政策分析

关于坡头镇拟新建工业园区的相关要求,我局第一时间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目前该项工作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原则上新增工业用地布局、新增工业项目选址均在开发区,全省工业园区数量只减不增。济源暂无法新增市级工业园区,且坡头镇位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无法设立工业产业园和具有化工功能的产业园。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明确,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原则上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坡头镇既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又不属于省级开发区的园中园,不满足零碳园区申报要求。

综上,因政策限制,坡头镇暂无法建设黄河北岸大乙烯项目配套零碳产业园。下一步,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将持续加大与涉及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业政策(工科委)、环保审批(生态环境局)等专业领域相关单位的对接,深入研究论证建设黄河北岸大乙烯项目配套产业园可行性,并适时将情况报告示范区管委会。

感谢您对我市零碳产业园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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