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汉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积极与国网济源供电公司沟通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对您的建议开展专题调研。河南省分时电价政策是根据发电出力、用电负荷等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电力系统供需紧张的峰段、供需宽松的谷段、供需相对平衡的平段等时段,以“不同时段电价水平不同”的价格信号引导用户错峰避峰,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持销售电价总水平稳定。
河南省分时电价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工商业用户、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需求侧诉求,曾三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政策方案进行多次调整。在考虑电力供需关系的基础上,时段划分连续,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序,兼顾了大多数用户的利益,目前予以改变的难度较大。政策实施以来,一是有效缓解了迎峰度夏晚高峰保供压力,二是促进了新能源消纳,三是兼顾了电价总水平的稳定.济源大部分工业企业在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下挖潜错峰调整能力,有效降低了用电成本。
关于“系统运行费折价大幅上升导致结算电价上升”的建议,工商业用户电价中包括发电厂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电网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运行费。其中系统运行费又包含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煤电容量电费、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天然气容量电费等费用,其单独列示是为了传递电力系统调节资源成本费用的概念,是成本传导的体现方式。每月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和系统运行费均经过省发改委审核后发布执行。
系统运行费每月波动主要受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影响。根据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文:“执行代理购电价格机制后,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因此居民农业电量波动和购电成本变化产生的新增交叉补贴损益,需要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传导。
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向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反馈,同时建议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1.调整生产工艺,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降低高峰时段(16时-24时)用电量、增加平谷用电量(0时-16时),实现用电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步降低。
2.通过配置储能、建设光伏等方式错峰用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3.关注电力交易现货市场开放、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以及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等相关政策,借助政策红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感谢您对我市公用事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