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三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济源玻璃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市级工业园区的情况
2023年2月,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源市市级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市级工业园区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其中明确市级工业园区应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园区规划面积不低于1000亩,园区产业定位明确1-2个主导产业等。2023年9月,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发〔2023〕13号)文件要求:其中明确要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功能,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新设工业园区。
结合上述政策、示范区管委会要求以及耀辉玻璃和金康达玻璃两家企业区域范围不足400亩的用地现状,设立市级工业园区不符合要求。
二、关于两家企业用地纳入城市开发边界的情况
济源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有限,需要优先保障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自然资发〔2024〕2号)文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原则上到规划期末(至2035年)城镇开边界用地总量不增加,只做调整优化。城镇开发边界优化需满足国家、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灾害抢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等九种情形。
因此,结合企业诉求,下步一是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上级汇报反映,确保在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评估修编时,将该区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二是企业主体积极谋划实施重大建设项目,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后,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三是发改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备案、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办理上做好服务保障。
三、关于两家企业纳入开发区和市级工业园区的情况
2024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开发区扩区调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76号),对开发区扩区调区给出了明确的条件、要求和程序。
对照省开发区扩区的要求以及市级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确表示予以支持。但目前高新区土地利用率不足70%,以及该区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等不符合扩区的硬性条件。因此,下步将积极研究创造条件,提前开展扩区工作,将耀辉玻璃和金康达两家企业用地范围作为重点扩区范围予以纳入。
结合轵城镇政府,也明确予以支持,在企业所在区域纳入城镇开发区边界后,将提请市级层面开展纳入市级轵城工业园区工作,并争取获批。
四、下步工作
综上,为支持济源市玻璃制品产业的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结合济源示范区专题会议纪要〔2022〕39号,以及2025年8月5日示范区管委会重点项目调度会议上的意见,下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玻璃制品产业的发展,对实施环保技改、工艺技术升级改造且不新增用地项目予以办理备案、环评等有关手续。二是积极跟进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事宜,积极推动该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三是跟进高新区扩区、轵城工业园区扩区事宜,积极推动该区域纳入开发区或市级工业园区。为该产业进一步发展做大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