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4-004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议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成全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市场经营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结构性问题、周期性矛盾交织叠加的背景下,市场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严峻考验,需要千方百计把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进一步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水供氧”。

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是系统性工作。2023年7月以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豫发〔2024〕9号)相继印发,为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供了框架要求。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工作方向。

在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吸取您“关于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建议”的基础上,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计划开展下列工作:

一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国内外双循环的工作要求,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是坚持和致力于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严格落实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负面清单管理,继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向示范区民营企业推荐一批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完善示范区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示范区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将济源权限发挥到最大程度,优化示范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着力跟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体系。争取试点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继续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完善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支持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市场主体经营者水平能力。支持引导示范区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研究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继续开展济源企业家日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感谢您对示范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电话:0391-6633222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九号楼319室 备案号: 豫ICP备20230039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