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2-005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匡三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新能源车辆运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新能源车辆政策要求

为加快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乡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公路短驳等领域应用,我省相继出台《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工作方案>》、《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提出到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同时鼓励各地采取优先通行等措施推广新能源货车,积极开展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应用示范,鼓励在中短途固定运输线路或大型物流园区、港口等场地内转运中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等。

为落实省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十四五”节能减排等工作,我市出台了《济源示范区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济源示范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汽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等运输工具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加快构建节能、低碳、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

二、关于新能源车辆财政补贴政策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持续开展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工作。

在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各项政策驱动下,我市新能源车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车辆8425辆,相比去年增长35.47%,新能源车辆已成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的攻坚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企业新能源车辆普及应用。紧跟国家、省对新能源车辆发展的政策指导,严格落实新能源车辆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加快推动企业公务用车电气化清洁化替代。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公务用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二是开展新能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公路短驳等领域应用,鼓励企业在中短途固定运输线路或物流园区等场地内转运中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支持在特殊时段,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提高我市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三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社会化服务。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着力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域等专用充电桩建设,为新能源乘用车、出租车、载货汽车充电续航提供保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推广新能源汽车新风尚。充分利用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

“绿色出行高效率、节能环保无污染”这将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的最大底气。通过不懈探索,在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车将会进一步普及,成为引领新能源绿色出行的新标杆,济源的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居民的生活环境会更加优美和谐。

感谢您(们)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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