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3-005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导向,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引导消费预期,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不断提质扩容,结合济源实际,10月11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发布20条促进消费举措;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39号),出台10条扩大消费具体政策。济源示范区高度重视,结合国家、省政策措施,出台了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包含10条政策措施。

第1-4条主要是稳定住房消费,包括支持重点群体购房需求、延续契税补贴政策、优化住房信贷政策、鼓励团体购房等四个方面内容。

第5条是扩大汽车消费,主要内容是适时开展购车补贴、开展汽车促销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等。

第6条提振传统消费,主要内容是适时发放电子消费券、举办促消费活动等。

第7条是创新消费场景,主要内容是优化社区商业布局、丰富“夜经济”消费场景等。

第8条是抓好文旅体育消费,主要内容是加快文旅项目建设、举办文旅活动、发展农村旅游、落实省级体育健康消费券工作等。

第9条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主要内容是努力增加职工工资收入、落实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等。

第10条是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主要内容是加强消费信贷支持、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提升消费服务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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