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政策背景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办令第169号)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起草过程
我局认真梳理了2015年--2020年期间发改统计局印发的文件,印发了《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根据要求认真梳理并上报,共梳理出规范性文件6件。
三、主要内容
公布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件中,《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城镇非居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济管发统〔2020〕171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发改〔2019〕218号)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