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管〔2024〕6号)中对物流市场主体培育的奖励政策,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依据和内容
《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章“加强物流市场主体培育”第五条中“对新晋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仓储类、运输类、综合服务类等),按5A级10万元、4A级5万元、3A级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对新晋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物流“豫军”企业,考评达标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时间要求。自2024年4月11日文件出台以来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均可申报。
(二)其他要求。申报对象为在济源示范区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三、申报流程
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布的国家3A级以上、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物流“豫军”企业等相关认定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二区9号楼308室),电子版报送至jysfwyb@126.com邮箱。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范围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0日,逾期将不予接收。相关疑问可咨询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电话6633670。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管〔2024〕6号)
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