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概算的请示》(济公〔2022〕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19年1月30日,我局以济发改审批〔2019〕45号批复了济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初步设计,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结合河南鼎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济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调整,本次调增概算80万元,调整后总概算为2026.82万元。增加投资由市财政资金解决。
二、调增资金主要包括:因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工程费用增加189.2万元,其他费用减少16.49万元,预备费减少92.71万元。
三、该工程除本次调整外,其他仍按《关于济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济发改审批〔2019〕45号)执行。
四、项目单位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项目投资要控制在调整后的总概算以内,避免再次超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