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河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变更济源市黄河支流生态修复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请示》(济河清投〔202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加快项目推进,尽快改善黄河支流水质,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济源市黄河支流生态修复提升项目资金来源变更为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原济发统审批〔2022〕42号文件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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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变更济源市黄河支流生态修复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请示》(济河清投〔202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加快项目推进,尽快改善黄河支流水质,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济源市黄河支流生态修复提升项目资金来源变更为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原济发统审批〔2022〕42号文件其他批复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