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发统审批〔2023〕217号
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关于对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河南华豫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和《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存档备查。
三、项目投产预计对所在的五龙口镇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有一定影响,五龙口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四、我局将对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等情况,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3年10月12日
附 件
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河南华豫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性 质 | 企业 | ||
法人代表 | 孙虎成 | 联 系 人 | 陈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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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五龙口镇北侧海博瑞工厂西邻 | 邮政编码 | 459000 | |||
联系电话 | 15236795886 | 传 真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五龙口镇北侧海博瑞工厂西邻 | 拟投产时间 | 2024年12月 | |||
项目所属行业 | D4620 利用
| 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 | |||
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873.27tce(当量值)、2131.68tce(等价值)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20379.31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 项目位于五龙口化工园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42624m2,约合64亩。项目通过均质调节、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低氧生化、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消毒等流程处理难生物降解污水;通过粗细格栅及沉砂池、均质调节、水解酸化、低氧生化、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消毒等流程处理其它类园区污水。项目总处理规模1.5万m3 /d,本次建设规模1万m3 /d,预留远期处理规模0.5万m3 /d。主要建设粗细格栅间、沉砂池、泵站、低氧生化池、风机房及综合楼等配套辅助设施。 经核算,项目年消耗电力710.56万kWh。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73.27吨标准煤,等价值2131.68吨标准煤。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73.27吨标准煤,等价值2131.68吨标准煤,计入济源五龙口镇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项目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产品能耗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自觉接受节能工作目标考核。 (五)如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本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当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