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城投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济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一期工程)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园绿〔20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灌溉的供水保证率,保证灌区农业增产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济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代码:2505-419001-04-01-962899)。
项目单位为:济源市城投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工程开口处位于环卫公司停车场内,管线沿蟒河左岸敷设,主要涉及玉泉办事处王庄村和轵城镇郭庄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进出口各1处,敷设引水管道1320m,新建阀井5座。通过新建进出口、敷设管道、新建阀井等措施,将黄河水引至龙跃湖内,再通过原有泵站提水,保障龙跃湖周边0.53万亩耕地农业灌溉用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四、项目总投资393.3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93.3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