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沁园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城市综合体双回路电源配套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工〔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域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城市综合体双回路电源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8-419001-04-05-775794)。
项目单位为:济源市沁园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济源市沁园办事处、济源大道南、愚公路东、东环路西、玉川街北。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方式,宝龙城市广场自建10kv开闭所一座,龙港府东区和龙港府西区共建10kv开闭所一座;接线方式均为单母分段,运行方式均为两路电源同时运行,互为备用,自备应急电源容量不低于保安负荷的120%。电源一:由110kv礼庄变电站配出两回10kv线路,分别至宝龙城市广场开闭所及龙港府开闭所。电源二:由110kv奉仙变电站配出两回10kv线路,分别至宝龙城市广场开闭所及龙港府开闭所。新建10kv线路全长约16139米。
四、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