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4-00410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标  题:
​ 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济源大岭五期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4〕55号)
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济源大岭五期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4〕55号)

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济源大岭五期100MW风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国电豫新济〔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济源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济源大岭五期10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403-419001-04-01-214606)。

项目单位为: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济源市邵原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8651万kw·h。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40%、2h的储能要求进行储能配置建设,储能容量为40MW/80MWh。

四、项目总投资585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70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该项目已取得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关于国电济源大岭五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意见》(济自然资文〔2024〕27号),同意项目规划选址。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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