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坡头镇敬老院: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济源市第二中心敬老院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坡敬〔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济源市第二中心敬老院项目(项目代码:2311-419001-04-01-135344)。
项目单位为:济源市坡头镇敬老院。
二、建设地点:济源市坡头镇马住村中心大道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筑面积17200㎡,新建七座大楼,设置床位数400张。
四、项目总投资709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90.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9.49%,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该项目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济国用〔1999〕字第37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