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医院: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济源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医〔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医院污水的处理能力,保证医院污水顺利达标排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济源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419001-04-02-295205)。
项目单位为:济源市人民医院。
二、建设地点:济源市健康路58号,济源市人民医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建设规模:北污水站12000×3000×3000mm碳钢防腐一体化设备1台,提升泵2台,污泥泵1台,风机2台,组合填料、填料支架、缺氧池布水装置及配套工艺管线、电气控制等;南污水站9000×3000×3000mm碳钢防腐一体化设备2台,提升泵2台,污泥泵1台,风机2台,组合填料,填料支架,缺氧池布水装置及配套工艺管线、电气控制等。(2)建设内容:对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增加生化处理段,处理工艺调整为化粪池+人工格栅+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污泥池、设备管线、电气控制等辅助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138.35万元,资金来源为济源市人民医院自筹资金。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