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12/2023-0050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标  题:
​ 关于济源市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楼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审批〔2023〕220号)
关于济源市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楼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审批〔2023〕220号)

市人民医院

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济源市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楼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医2023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完善医院的基础设施,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济源市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楼项目(项目代码2310-419001-04-01-926542

项目单位为:济源市人民医院。

二、建设地点:健康路58号,济源市人民医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12.9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495.19;地上建筑面积共917.73,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434.66;二层建筑面积为434.66;屋顶楼梯、电梯机房等建筑面积为48.41。包括与建筑相连的室外配套给排水、电力、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2)建设内容: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楼一栋,地下一层(设有RT室),地上两层,框架结构。室外配套水电、消防、道路及绿化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996.91万元,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

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该项目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济国用(1999字第276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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