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济源市烈士陵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济退役军人〔202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源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济源市烈士陵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补充的设计修改。
二、该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裴村村北圣皇岭山脚下,圣皇岭公墓西侧,占地面积43725㎡(合65.59亩)。建设内容为:1、基础设施建设。纪念广场建设面积4000平方米,纪念塔1座,纪念浮雕建设面积45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24.04平方米,坡地地形平整面积22448.57平方米,道路及其他硬化面积7350平方米,绿化面积13550.75平方米,花岗石台阶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大门1处。2、配套设施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宣传栏、指示牌、围墙、室外监控等弱电系统;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8个,其中:大车停车位18辆、小车停车位40辆,配建电动车充电桩5个。
三、纪念塔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东、西公厕及大门的安全等级均为一级,主体结构使用年限均为50年,耐火等级均为二级。抗震防裂度为7度。
四、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暖通、消防等设计。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97.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91.73万元,建设其他费用为68.09万元,基本预备费37.2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六、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请进一步优化设施和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有重大设计变更,须报我局批准。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