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示范区信用办获悉,示范区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到期提醒+事后回访”工作制度》,打造信用修复闭环服务模式。
据了解,示范区在坚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处罚一告知”的基础上,实施到期提醒制度;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过了修复公示期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相对人发出到期提醒,指导企业完成失信行为修正,完善信用修复材料,及时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同时,示范区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后回访机制,了解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情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对信用修复工作的建议。
该制度自5月份实行以来,示范区发放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43份,开展修复到期提醒120余次,走访企业50余家,完成信用修复13条,初审合格率100%。
“示范区信用办实行信用修复半日初审制,提高信用修复工作效率;实施双人审核制,提升初审合格率。这可以有效促进信用修复工作开展。”示范区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示范区将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提醒、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化宣传,及时抽查回访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全过程服务,力争行政处罚相对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行政处罚信息“应修尽修”,提高企业满意度。